電動葫蘆是一種特種起重設備,安裝于天車、龍門吊之上,電動葫蘆具有體積小,自重輕,操作簡單,使用方便等特點,用于工礦企業(yè),倉儲,碼頭等場所。電動葫蘆的正確使用方法,以及日常使用電動葫蘆使用前檢查、電動葫蘆使用后維護都會會減少安全事故發(fā)生延長電動葫蘆使用壽命。
1、新安裝或經(jīng)拆檢后安裝的電動葫蘆,首先應進行空載試運轉數(shù)次。但未安裝完畢前,切忌通電試轉。
2、正常使用前應進行以額定負荷25%,起升離地面約100毫米,10分鐘的靜負荷試驗,檢查電動葫蘆是否正常。
3、動負荷試驗是以額定負荷重量,作反復升降與左右移動試驗,試驗后檢查其機械傳動部分,電器部分和連接部分是否正??煽俊?br />
4、在使用電動葫蘆時,絕對禁止在不允許的環(huán)境下,及超過額定負荷和每小時額定合閘次數(shù)(120次)情況下使用。
5、安裝調(diào)試和維護時,必須嚴格檢查限位裝置是否靈活可靠,當?shù)蹉^升至上極限位置時,吊鉤外殼到卷筒外殼之距離必須大于50mm(10t,16t,20t必須大于120mm)。當?shù)蹉^降至下極限位置時,應保證電動葫蘆卷筒上鋼絲繩安全圈,有效安全圈必須在2圈以上。
6、不允許同時按下兩個使電動葫蘆按相反方向運動的手電門按鈕。
7、工作完畢后必須把電動葫蘆電源的總閘拉開,切斷電源。
8、電動葫蘆應由專人操縱,操縱者應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規(guī)程,嚴禁歪拉斜吊。
9、在使用中必須由專門人員定期對電動葫蘆進行檢查,發(fā)現(xiàn)故障及時采取措施,并仔細加以記錄。
10、調(diào)整電動葫蘆制動下滑量時,應保證額定載荷下,制動下滑量S≤V/100(V為負載下一分鐘內(nèi)穩(wěn)定起升的距離)。
11、鋼絲繩的報廢標準:鋼絲繩電動葫蘆的鋼絲繩檢驗和報廢標準按CB/T5972-1986《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(guī)范》執(zhí)行。
12、電動葫蘆使用中必須保持足夠的潤滑油,并保持潤滑油的干凈,不應含有雜質(zhì)和污垢。
13、鋼絲繩上油時應該使用硬毛刷或木質(zhì)小片,嚴禁直接用手給正在工作的鋼絲繩上油。
14、電動葫蘆不工作時,不允許把重物懸于空中,防止零件產(chǎn)生永久變形。
15、在使用過程中,如果發(fā)現(xiàn)電動葫蘆故障,應立即切斷主電源。
16、使用中應特別注意電動葫蘆易損件情況。
17、10-20噸葫蘆在長時間連續(xù)運轉后,可能出現(xiàn)自動斷電現(xiàn)象,這屬于電機的過熱保護功能,此時可以下降,過一段時間,待電機冷卻下來后即可繼續(xù)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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